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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委原书记郑鹏程获刑十二年:滥用职权造成财政损失五千多万元

日期:2022-05-06 08:48: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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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湃新闻记者 岳怀让

  滥用职权造成财政损失五千多万元的四川岳池县委原书记郑鹏程近日受审。

  澎湃新闻记者从四川省委政法委方面获悉,4月28日,自贡中院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采用远程视频开庭的方式,“云”宣判四川省岳池县原县委书记郑鹏程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实现了审判工作、疫情防控两不误。

  对被告人郑鹏程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追缴被告人郑鹏程违法所得财物,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20年,被告人郑鹏程利用担任武胜县副县长、县长、岳池县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企业及个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融资服务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收受多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24.9万元。被告人郑鹏程作为岳池县委书记,接受他人请托,在岳池县财政无紧迫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违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利用岳池县人民医院设备以融资租赁的方式违规对外举债,造成财政资金损失。

  法院认为:被告人郑鹏程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郑鹏程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财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被告人郑鹏程数罪并罚。被告人郑鹏程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并检举他人犯罪经查证属实,成立立功。

  自贡中院综合考虑被告人郑鹏程的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及悔罪态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郑鹏程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公开资料显示,郑鹏程,男,汉族,1966年8月生,四川仪陇人,大学本科学历。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郑鹏程曾任武胜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武胜县委常委、副县长,武胜县委副书记、县长,2014年12月调任岳池县委书记。

  2020年10月,四川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岳池县委书记郑鹏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1年6月,四川省纪委监委发布了郑鹏程被双开的消息。

  经查,郑鹏程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旅游安排,将应当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报销或他人支付;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上的影响,为他人在职工录用方面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对于郑鹏程滥用职权造成财政损失的细节,澎湃新闻此前曾有报道。

  去年8月19日,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广安市岳池县原县委书记郑鹏程受贿、滥用职权罪一案。

  自贡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一)受贿犯罪。2010年至2020年,郑鹏程利用担任武胜县副县长、县长、岳池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企业及个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公司经营、业务开展、规划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224.9万元。

  (二)滥用职权犯罪。2015年上半年,郑鹏程接受他人请托,违反法律规定和有关程序,以尚未规划立项的“城东新区”建设需要资金为由,违规决定使用县人民医院设备进行融资租赁。经专项审计调查,认定岳池县多支付融资费用造成财政资金损失5096.48万元。 【编辑:姜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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