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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优化营商环境,市医疗保障局于日前正式启动2023年度全市创新创业人才住院医疗费用二次报销,旨在通过落实医疗保障待遇,让人才切实感受到政府的关心与关爱,增强各类人才创新创业信心,吸引更多创新创业人才在我市落户。
保障对象及范围
创新创业人才住院医疗费用二次报销保障对象为创新创业人才数据库现有人员或市委组织部人才办指定人才,
保障范围为创新创业人才发生住院医疗费用,在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社会救助等)报销后,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自付费用。
“英才”人才二次报销后,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自付费用为零;“俊才”“专才”和“匠才”人员二次报销后,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自付费用占比5%。
相关人才可于每月20日前,提供报销资料至医保经办机构专设窗口办理。
截至目前,全市创新创业人才库名单579人,其中“英才”8人,“俊才”445人,“专才”98人,“匠才”28人。自二次报销工作启动以来,市医保局通过短信点对点开展政策宣传,目前共受理二次报销9人次,报销金额达15898.56元,有效减轻创新创业人才医疗费用负担。
编辑|徐杨
编审|杨红
值班总编|魏冰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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