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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大连市自然资源局5月26日公告,大连市中山区朝阳路东地块改造项目获办补充用地手续,不动产登记手续也将依法办理。
公告内容显示,该项目位于大连市中山区朝阳路东,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土地用途为住宅。根据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中山区朝阳路东地块改造项目房屋用途的规划意见》,中山区朝阳路东地块改造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建字第210202201900036号)中的90平方米不符合日照标准房屋(公寓)的规划建筑用途被明确为居住式公寓,土地用途将由住宅调整为居住式公寓,出让年限70年。
信源:大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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